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55号),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制订了《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见附件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http://www.cfera.net/)、海曙区档案馆、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档案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综合科。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http://www.cfera.net/col/col1229100094/index.html;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发送,受理系统会自动转至受理机构。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3.信函、EMS、电报、邮箱、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EMS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邮箱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办理及时限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收费情况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六、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对政府信息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电话:8929742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或者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工作机构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科是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联系电话:0574-87260353

传真:0574-87260311

电子邮箱:haishusgb@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交南雅新村站:19路、22路、23路、156路、159路、364路、503路、523路、816路、817路、817-1路、902路

地铁站:2号线云霞路B出口

八、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索引码等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发布单位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成文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附件:

1.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