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http://xxgk.haish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4-87125373,电子邮箱:hsjsj 126.com。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加强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按时公开2016年度可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还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了具体经办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方案制定、格式的统一规范和日常管理等,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月度督查通报,要求各牵头科室主动公开我局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新闻动态、部门动态、基层动态等信息,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为更好地服务公众,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以区政府提供的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除在区政府提供的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外,还确立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立专人接待查询,并提供复印等服务。通过接收市民的咨询、建议、投诉与批评,真正做到接受公众监督、公众举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策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保障性住房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条,其中,包括政策信息、法规公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18条,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保障性住房等业务类信息445条。

(二)公开形式

我局结合实际,除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外,还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公开部分政府信息,以方便群众更好的了解、办事、监督。

1、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hsjsj.haishu.gov.cn/

2、局公开咨询电话和局政府公开触摸屏等设施

3、报纸、电视等媒体

4、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官方微博 海曙住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5件,4件为通过填写网上《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形式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1件通过信函申请。内容涉及住房保障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书面材料等,其中4件因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无法公开或信息不存在,不予公开;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件1件,维持我局作出的答复意见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3次,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这一年里,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些问题。2016年,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对公开的板块做了相应调整。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认真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