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曙区江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8-03-20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江厦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经费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曙区江厦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87008620。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海曙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质量”为指导,在海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截至2016年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本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并能主要公开街道财务状况、政策信息及每日要情等内容。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2016年部分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工作进展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江厦街道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人事任免、办事指南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街道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我们将充分利用社情民意接待服务站、档案室、电子阅览室等场所的设施,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明确责任科室、工作机构。由街道党政办公室作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同时配置了专用的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三)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街道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经费支出和收费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街道的相关科室、社区及商圈。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街道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街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6年度,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此类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够全面,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拓宽公开领域,三是加强督查机制。

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充分调动街道各科室、社区、商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分管领导审核:

  

海曙区江厦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