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镇机关各办( 站、所)、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何小明同志聘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事业九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聘任时间从2024年3月8日镇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