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高党发〔2023〕61号
各村(渔、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党组织: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2023年12月25日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批准陈东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经2023年12月29日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批准郑月华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首页 |
|
索引号: | 002971708/2023-52712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