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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56/2024-25598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海曙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m88明升体育网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落实《2023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服务和保障,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构筑坚强的核心领导体系。我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依托以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为主任,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落实执法监督管理的“总体责任”“共性责任”“个性责任”,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条块结合、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二)优化明晰的全局制度体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关,确保依法依规、慎重出台。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建立全面的基层调研体系。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聚焦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认真肃清流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以及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局大兴调查研究,促进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使调查研究工作同公安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服务,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服务。

(四)推广柔性的规范执法体系。完善现场执法指引,围绕处置各类警情、侦查缉捕、审查讯问等民警常见常用、易出问题的执法事项和环节,完善场景化、精细化、操作性强的执法标准指引,引导民警使用规范标准用语,严禁使用执法忌语,防止因简单、机械、冷漠、粗暴等不当执法言行诱发冲突,形成炒作。避免情绪化执法,准确把握重大安保等特殊时期的社会心态、群众情绪和执法对象切身感受,坚持理性文明执法,切实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对于群众的激动、不满情绪和对民警的指责、质疑,以沟通劝导和静态处理为主,避免因情绪化执法激化矛盾、引发冲突。现场采取处置措施,以制止违法犯罪为必要限度,谨慎使用武力和武器警械,防止过度执法。在村社或者道路、广场等社会面开展执法时,除有暴力冲突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外,一般不使用强制性执法手段。

(五)推行现代的执法监督体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将行政处罚推送全省的政务平台上公开、受立案等案件信息自动按规定公开并推送信息至报案人个人移动通信设备,人事变动在区政府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升级完善并深度应用智能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强化执法全流程记录智能化管理,推进执法音视频存储中心全覆盖,基本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智能化、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

(六)开展合理的强制措施研判。加强抓捕前信息研判,准确掌握涉案人员前科劣迹、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为“依法、必要、合理”适用强制措施提供信息支撑,严防过度适用强制措施或者“大抓大放”等情形发生。注重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案人员归案后强化调查取证,对刑拘必要性进行评估。推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除法定应当逮捕及可能实施再次犯罪、逃跑、串供等行为的,原则上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取保执行期间,加强落地管控,积极研究信息化管控手段,加强对执行部门指导,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有效监管,严防被取保候审人员脱管、实施新犯罪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推行柔性抓捕,实施抓捕前充分评估嫌疑人违法犯罪性质和人身危险性。一般违法犯罪案件在开展抓捕时全面考量现场环境和嫌疑人状态。

(七)培育和谐的行政执法环境。逐步推广完善“首违不罚”制度,严格执行省公安厅、宁波市公安局下发的“首违不罚清单”,并结合我局实际,逐步增加清单事项,扩大适用范围。推行行政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鼓励自我纠错、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增强主动释法意识,提供裁量基准咨询服务,局相关单位在接报案窗口、调解区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社会治理中心等对外场所,为当事人提供裁量手册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查询服务,各执法办案民警增强主动释法意识,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尽可能消除当事人错误认识,引导其理解认可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八)执行灵活的涉企财产查控。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慎重对企业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尽可能通过拍照、录像、现场勘验、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方式固定证据。对于从事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在保证调查、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继续合理使用店面、厂房、生产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经营性涉案资产。严格适用资金冻结措施,冻结资金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资金,不违规冻结违法行为人的资金,慎用账户整体冻结措施,涉案账户为正常经营企业的对公账户或个人用于经营的账户的应当依法采用限额冻结。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账户、资金等,在查明后的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九)保障合法的特殊人群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行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未成年人专门区域和专用讯(询)问室,优化完善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尽可能一次性完成调查取证、人身检查、生物样本采集。人性化关怀特殊群体,对于未成年、老年、重大疾病、低保户等违法人员,确有经济困难的,在法定处罚范围内可以并处罚款的,原则上不并处罚款;应当罚款的,在量罚幅度内,一般适用接近下限的标准。

(十)完善积极的复议诉讼工作。通过强化诉前准备,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确定专人负责复议诉讼工作,对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案件倒流,逐一核查梳理调查取证、程序流转、法律适用、裁量处罚等情况。针对复议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主动与区司法局、法院沟通协调,反复磋商研究,最大限度争取法院理解支持。

(十一)健全多远的矛盾化解体系。强化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健全完善警源治理,进一步提升12345、110、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对接联动效能,快速高效处置各类报警求助,做到科学分流、协同落地、闭环管控。对流转出去的非警务事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个人极端等情况的,及时派警联动处置。强化多元调处化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依托警务室(站)、社区警校、拘留所调解工作室等,健全警调、警律、警媒、拘调等联调联处机制,运用解决、解释、解困、解气“四解”工作法,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调解不成的,根据矛盾纠纷法律性质分别导入相应法律程序。强化事后跟踪关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落实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定期回访、持续跟踪,确保矛盾纠纷化解一起、稳定一起。对发现矛盾纠纷反复的,重新评估风险,并纳入分级分类管控。

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认真研读《2023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多种多样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全局民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局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严格履行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的作用,督促全局民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明升ms88注册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今年无一起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加强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监督,履职情况纳入综合绩效指标体系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的力度、广度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宣传效果还有进步空间;二是目前业务警种普遍存在“重破案轻办案,重执法办案轻监督管理”问题,对执法监督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在推进构建大监督格局上呈观望态度,法制力量配备不足,尚未承担起对本条线的执法主体责任;三是在日常监督中时有发现主要业务警种不同程度存在黄赌、伤害、涉企类“挂案”“积案”长期未办结,对涉案款项、涉案物品、涉案警情处置等执法要素监督管理力度较弱,在规范侦查取证、专业化案件办理等方面缺少全过程监督。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日常监督考评闭环管控机制,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持续探索构建现代化办案机制,不断推动执法质效提升。

(一)压实警种监督责任。依托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业务警种对本部门本条线执法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业务警种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负责人、分管执法业务负责人对执法工作负有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明确警种配齐配强法制专业组织和人员并开展日常执法监督管理的要求。推动业务警种实行条线执法检查,并将开展情况和结果纳入法治公安建设考核赋分,进一步加强警种部门执法监督合力,浓厚齐抓共管氛围。

(二)盯紧中层执法履职。聚焦中层领导这一“关键少数”,切实加强中层值班坐堂、执法办案、管理跟踪等职责,明确执法监管层级责任,充分激发中层领导执法履职积极性。

(三)做细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执法日巡查、日小结、月通报内容,利用执法办案系统开展线上专项内容“无感考评”,对接处警、治安调解、伤害类案件等问题高发执法场景开展专项检查,将执法问题在解决在萌芽阶段。

(四)强化执法理念教育。深入剖析近年来分局民警、辅警因执法问题引发的违法违纪案件,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身边的案例警醒全警。

(五)紧盯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篱笆。针对长期存在的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伤害类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研判原因症结,找出漏洞环节,集中开展清理,坚决防止涉案、随身物品游离在管理之外,杜绝伤害类案件办理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六)强化制约监督,根治执法顽症。围绕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重点案件特别是“下行”、检察监督、违规取保等案件的评查。

(七)严格考核考评,严肃追责问责。研究出台案件首接首办责任制,明确民警调动时,实行“人走案走”、“案随人走”的办案模式,防止因案件办理不到位、移交不彻底引发次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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