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人社〔2022〕7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稳就业工作部署,推动我区城乡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浙江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要求和《明升ms88注册 做好2022年全市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波人社便签〔2022〕10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海曙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区(县、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
坚持“补短板、强基础、树标杆”原则,围绕完善服务功能、延伸服务触角、建设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水平主线,在全域范围深入推进区(县、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根据省、市人社工作重点,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不断优化基层就业创业环境,力争到2025年底,我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达到社区村总数50%以上。
参考建设指标:
1.动态掌握基础数据。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定期走访,掌握真实就业意愿、技能文化水平、工作经历、家庭状况和各项帮扶需求。
2.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搜集发布就业用工、培训信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指导)、培训推荐、政策宣传咨询等,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推荐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统一应用“重点群体帮扶”模块开展日常服务等。
3.推动服务职能延伸。按上级要求,推动部分服务职能和事项向社区(村)延伸,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补贴受理协办服务,根据工作需要,主动联系辖区用人单位和个人,告知办理途径,提醒及时办理。有条件的可根据自身优势,打造具有基层特色的服务载体或品牌。
4.夯实工作队伍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社区(村)基本工作职能,配置工作人员,组织或推荐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经办能力。
二、做好2022年市、区两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推荐认定
(一)推荐对象
成立满一年的社区(村)。此前曾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不得重复推荐申报。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1.9月19日-9月26日:镇(乡)、街道上报。各镇(乡)、街道按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标准,结合量化指标数据、综合评价指标,发动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开展申报、评估,申报数量不少于推荐指标数量。
2.9月27日-10月9日:区级审核。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实地走访,并结合系统数据抓取、调阅、核查等方式开展评估。
3.10月10日-10月18日:区级认定。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4.10月19日-10月20日:上报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区级认定结果,择优确定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推荐对象,上报申请材料,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对各地推荐的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走访、评估等工作,择优确定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所需材料
(一)《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评分表》(见附件2);
(二)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三)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推荐表一份(见附件4);
(四)高质量社区(村)建设工作总结(包括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政策业务受理、工作队伍建设、优秀经验及创新举措等)及开展现场帮扶图片3张(包括走访、窗口服务、岗位发布、职业介绍指导等)。
请在9月26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潘梦立,电话:87542343,地址:海曙区气象路58号行政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1.建设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有力抓手。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严把审核关,择优推荐整体就业质量高、工作业绩好、示范效应强的单位为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要借此次推荐认定,积极宣传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2.此前已被认定为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社区(村)自动认定为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不再重复申报。
附件2:宁波市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评分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