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党委、宁波站区域综合党委、街道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陈清平同志任南门街道柳锦社区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门街道郎官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徐斌同志任南门街道尹江岸社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南门街道朝阳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周雁同志任南门街道澄浪社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南门街道尹江岸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叶莹莹同志任南门街道朝阳社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南门街道迎春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嵇君同志任南门街道迎春社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南门街道柳锦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铁波同志任南门街道柳锦社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南门街道红起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性纯同志任南门街道红起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许婕同志任南门街道万安社区社区副职(试用期一年);
张小宇同志任南门街道万安社区社区副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金建波同志的南门街道柳锦社区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罗飞同志的南门街道澄浪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金建波同志的免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起计算,其他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7月12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