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政干〔2022〕7号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宋坚勇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林军华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任(常务副总指挥);
崔川良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梅娜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轨道交通建设推进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晴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叶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峥艳、张国波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文光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任(常务副总指挥)职务;
王旭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推进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蔡水华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