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局)室:
根据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周元科同志任海曙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任职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