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要求,海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1日起对宁波市海曙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海审财报〔2019〕1号)。
本级审计主要发现了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财政收支管理方面、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等七大类共计16个问题。
为此,《审计报告》提出了三条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二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我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科室负责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截至2019年9月30日,共计完成整改15个问题,部分整改1个问题,并采纳全部三条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