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04679/2017-75557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安监局的有力指导和全区安监系统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入手,通过全面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隐患整改、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平稳可控。
一、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截至12月底,全区共上报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25起,死亡17人,其中道路交通领域上报事故20起,死亡12人;工矿商贸领域上报事故5起,死亡5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亡人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安全监管职责逐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保障到位。修订出台了《海曙区党政机关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理清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了安委会组织机构设置,切实强化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二是目标考核机制优化升级,结合新海曙融合发展目标,立足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有效强化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性事前执法处罚,全面修订完善了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细化任务分解,突出工作重点,完善考核模式,加强阶段性督查,推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区域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加强。一是全面启动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立足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目标,委托专业机构对事故风险进行摸底清查,重点突出工业、建设工程、交通、消防、民政民宗、商贸旅游、文化教育、特种设备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调研,确立风险级别,探索建立风险管控机制。二是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专项检查,三场所二企业,职业卫生等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推进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危化等重点企业重大隐患联合治理。在“十九大”召开前后,督促企业落实“六个有”要求,局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曝光了一批严重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4700余家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月自报率均达99%以上,整改率达100%。基层网格化巡查责任有效落实,截至12月底,全区网格员协查企业16025家次,整改隐患1332条,及时遏制了隐患苗头。三是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全区安监系统共开展监督检查4710家次,查处一般事故隐患472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2个,完成2个区级挂牌隐患整改,实际监控重大危险源4处,立案处罚112起,罚款237万余元,其中事前处罚立案95起,罚款50万余元;事故处罚17起,罚款187万余元。及时受理、认真查处了23起各类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四是切实把牢行政审批关口。全年,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00家,易制毒备案22家,应急预案备案137家,剧毒品使用安评报告备案1家。梳理出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三)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努力夯实。一是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今年来,共有185家企业开展了标准化复评、创建工作,辖区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深化社会化服务。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推行由业主房东委托中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公布聘任首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家31名,为企业安全风险诊断、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以科技兴安为导向,推广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等适用技术装备的应用,加强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在教育、卫生、民政、民宗和文广等领域率先安装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400余套、独立式烟感报警器万余个。三是认真抓好政策体系梳理。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力量认真搞好衔接排查,及时梳理完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已组织修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网格化工作推进方案”“标准化建设推进方案”等制度文件,组织起草“实施强制停止供电措施暂行办法”“双随机监管实施办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行政处罚法规依据”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监管举措,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有抓手、有支撑。
(四)安全文化建设有效推进。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围绕新安法、省条例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巩固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组织全区各地各行业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主题宣讲、广场咨询、竞赛比武、应急演练等群众性活动的开展,全面营造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订单式培训服务,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提高培训针对性,确保企业“三类人员”持证率和一般人员三级培训覆盖率逐步提高。今年来,全区共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45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498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232人,特种作业人员624人,其他从业人员104038人,均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类人员年度培训量。三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宣教基地建设。按照市安监局县级安全生产宣教基地建设要求,制定全区工作方案,计划在全区每个镇(乡)街道、园区建成至少1个基地,已创建完成2家。
三、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改革发展意见为统揽,通过不断强化风险防控、项目落实、依法监管、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和系统谋划,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更加务实有效、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更加平稳可控、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更加丰富多彩、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更加严格有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更加扎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协作配合更加紧密有序,努力实现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工作推进有所突破有所改变。
(一)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源普查,系统辨识、科学评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摸清重大事故风险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公告和防控机制,研究制定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区域的风险评估办法,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继续抓好“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专项行动”,将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在重点监管企业中全面推广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扎实推进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提升企业自身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性预防机制。
(二)强化项目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标准化企业规模,对已创建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开展标准化年审复评工作,确保标准化创建不走过场,切实发挥助益企业安全发展的作用。加强企业诚信管理,落实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履诺和诚信等级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理清底数和基本情况,持续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扶持培育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中坚力量的各类服务主体,综合运用补助政策等行政手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市场手段强化企业主动要安全,主动寻求服务的意识。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市场化服务机制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的监管、考核、指导,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依法监管,确保安全管理责任持续到位。科学规划执法计划,确保覆盖到面、精准到点,对重点领域以及往年事故多发地带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罚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办案内部运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将案件查处与诚信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对查处单位坚决予以黑名单曝光,加大事故警示作用。加大事前执法处罚力度,把隐患消除在苗头阶段,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积极协调参与公共安全领域的联合执法行动,发挥部门协作的合力,对复合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的安全隐患进行“打包”整治,构筑部门联动的安全隐患协同治理体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公众安全意识稳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业健康宣传周”普法等宣传活动,面向基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搭建安全生产主流文化的宣传阵地,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在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基础上,加强教育培训的社会化程度,对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等不同的教育培训对象采取“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势顺导”的个性化方式,从理论教育和技能教学的不同方面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大力推进镇(乡)街道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建设,整合、丰富全区安全宣教资源,使更多企业、群众能够近距离享受到高质量的安全教育服务。持续推进警示教育,开展正、反面案例宣传,加大事故、隐患曝光力度,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五)强化专项整治,确保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要求,持续抓好“五大整治”、建设“五大工程”,全力推进消防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城镇燃气和危险化学品、矿山、“三场所二企业”以及重点职业危害企业等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开展重大隐患挂牌整治,按隐患程度实行分类管理,跟踪督查整改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挂牌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分类实施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选择事故风险较高,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减少一般事故。
(六)强化系统谋划,确保安全监管保障更加扎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三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精神,修订完善我区的实施办法,协同推进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发挥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组委会”和“裁判员”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抓好重点工作,抓好对各部门单位履职过程、监管措施以及成效的督查考评。进一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专业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镇(乡)街道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情况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办法,督促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监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勤检查、多办案、敢破难,检验、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加强基层安监所建设,配齐配强执法检查人员,开展规范化星级评定,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安监所履职能力。